浙江法制报数字报纸


06版:纵深

耄耋老妇的最后心愿:

我想与前夫合葬

合葬遗嘱公证日趋增多一份温情脉脉的公证书终于破茧而出法律缺位让老人们有点烦恼



  再过4天就是吴老太95岁的寿辰。看到膝下儿女孝顺,子孙出息,吴老太着实感到欣慰,但心里头的一块大石头始终让她高兴不起来。 

  “百年后,我想和前夫葬在一起。”当吴老太第一次说出这个想法时,遭到了子女们的强烈反对。

  两任丈夫先后离世

  吴老太生于1916年7月10日。22岁时,她与邻村的陈某自由恋爱结婚。3年间孕育2个孩子。这段爱情在吴老太心里有着不可磨灭的地位。以至于如今回忆起种种细节,即使过了大半个世纪,吴老太仍记忆犹新“。那时没什么吃的。他第一次来我家,特地买了盒月饼。在当时这是稀奇货,全家人都舍不得吃,放到发了霉,也舍不得扔,洗了洗放在铁锅里一烤再吃。” 

  一张发黄得厉害的老照片,是陈某生前与吴老太唯一的合影。“虽然并不富裕,但他还是想办法带着我到处游玩。有次我们去县城,在照相馆里照了这张像。”吴老太颤抖着的双手轻轻地抚摸着照片背后那一行隽秀的钢笔字,口中念念有词: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是我们最早的约定。” 

  两口子就这样相濡以沫地生活着。直到一场大病击倒了这个家。陈某去世的那年,吴老太32岁。当时的农村,一个女人带着2个孩子生活,困难可想而知。经人介绍,吴老太认识了第二任丈夫徐某。1951年,两人结婚。几年后,生育了3个孩子。徐某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有时候喝了点酒会动手打孩子;两人因为家庭琐事也经常吵架。本以为只要平安,日子就能这样走到尽头。但事与愿违,1991年徐某因病去世。吴老太又过起了一个人的日子。看着孩子们一个个成了家,有了各自的生活与事业,吴老太对陈某的思念也一日一日深沉起来。

  想和前夫合葬

  转眼吴老太又生活了20年。思念从解放前历经战火到新中国,再跨越2000年,心中的那个愿望越发强烈起来“。我想和老陈葬在一起。”吴老太又一次鼓足勇气把这个愿望告诉孩子们。但这段跨世纪的思念并不被孩子们理解。 

  吴老太有5个孩子,大儿子、大女儿是与前任丈夫所生,另外3个儿子是与后任丈夫所生。大儿子看到母亲对生父的思念自是格外支持。但另3个儿子却始终无法理解“。都嫁给我爸了,怎么能不葬在一起呢?传出去村里的人会怎么说?还以为我爸怎么了,让她做鬼都不愿和我爸在一起。”最后,他们说“,要和他葬一起也行,先和我们仨断绝关系!” 

  这句话让吴老太不禁打了个寒颤。没想到自己的百年愿望竟然引起了孩子们那么强烈的反对。 

  “带着孩子再嫁是迫于生计。对于徐某我心怀感激,对老陈我心存愧疚。无数次,我梦到老陈来问我,忘记当时的约定了吗?我没忘,那段解放前的爱情我一辈子也忘不了。”有人建议吴老太立遗嘱,都说死者为大,儿女们现在闹得厉害,等老太百年后未必还这么折腾。也有人不同意,村里以前就发生过同母异父的孩子抢母亲骨灰盒的事。 

  和老陈合葬是愿望,但吴老太更不愿看到的是5个孩子不和睦。一次,村里正在举行广场法律咨询。吴老太试着向公证处的工作人员问了自己的情况。

  一份温情脉脉的公证书

  吴老太的问题让公证处的公证员犯了难。夫妻生则同床,死则合葬是我国民间的传统习俗,但对这一习俗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我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可吴老太的愿望不涉及财产。而在我国《殡葬管理条例》及有关规范殡葬行为的法规中也没有涉及合葬的条文。 

  作为准司法活动的公证能否介入由社会伦理道德和规范调整的合葬习俗,公证员有些犹豫。因为公证只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予以证明。更何况吴老太“和前任丈夫合葬”的意愿并不被民间传统习俗认可。 

  思前想后,公证员还是决定给吴老太办理遗嘱公证。公证员认为,虽然合葬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但该行为所追求的效果是不违法或损害公共利益。 

  至于“和前任丈夫合葬”的社会伦理的问题,公证员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的原则,夫妻人身关系在乙方死后就应终止。因此,徐某死后,吴老太选择与先夫合葬是个人的意愿,应受法律保护。 

  为了体现人文关怀,公证员为吴老太出具了一份温情脉脉的遗嘱公证书,希望能弥补对3个小儿子精神上的伤害。 

  “徐甲、徐乙、徐丙:陈甲、陈乙作为长子、长女,为你们成长也作出不少奉献。我一生嫁了二夫,是我一生的辛酸;手心手背都是肉,你们都是娘的‘儿囡’,现在你们兄弟姐妹都已成家立业,团结和睦,是我一生不幸中的大幸,我决定死后与陈甲的父亲陈某合葬,我虽有愧疚,但也是我最后的自愿选择,望你们予以尊重。” 

  晚年公证夕阳红 

  一份温情脉脉的公证书背后是一份跨世纪的爱恋,更是古稀老人晚年的幸福愿景。近年来,60岁以上老人办理“晚年公证”的案件数逐年上升,遗嘱公证占了绝大多数。“我们处的公证员一天能办理7个遗嘱公证。这些公证事项大多涉及老人财产问题。这说明财产已成为影响老人晚年幸福指数的重要因素之一。”杭州市西湖公证处主任俞剑英告诉记者。 

  而合葬遗嘱公证虽不常见,但也是近两年来出现的新现象。“这说明老人逐渐开始把生活的重心从儿女身上转移到自己身上,更多的老人开始关注自己晚年精神世界与幸福指数。而且老人的法律意识提高,也懂得怎样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晚年幸福。”俞剑英说。


浙江法制报纵深06我想与前夫合葬 2011-07-07 2 2011年07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