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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版:新岸

法院公告

2011年7月14日



  (2011)杭滨商初字第376号 

  方孟贤:本院受理原告珠海治嘉投资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之次日起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1年10月17日9:0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1)杭萧商初字第1382号 

  洪冬娥:本院受理原告高宝龙诉被告李月生、洪冬娥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广东省英德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1)杭萧商初字第98号 

  俞国平:本院对原告郭东民诉被告俞国平、俞建权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1)杭萧商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1)杭萧商初字第1380、1381号 

  洪冬娥:本院受理原告蔡启厚诉被告李月生、洪冬娥合伙协议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广东省英德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1)杭萧商初字第1574号 

  浙江恒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钱宏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1年10月24日14:20依法组成合议庭在本院第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1)杭萧民初字第2369号 

  胡建琴: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南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1年10月24日8:50依法组成合议庭在本院第2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1)杭桐商初字第762号 

  武义阳嘉工艺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桐庐时空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迁址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11年10月12日下午2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桐庐县人民法院

  (2011)杭富城商初字第196号 

  朱强:本院受理原告盛卫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1)杭富城商初字第1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富阳市人民法院

  (2011)杭富城商初字第329号 

  赵加胜:本院受理原告富阳诸超化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具体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转换程序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1年10月17日上午8:30在本院城南法庭一楼审判庭(富阳市春江街道)开庭审理。    富阳市人民法院

  (2011)杭富城商初字第407号 

  孙金红、华丽:本院受理原告羊幼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1年10月17日上午8:30在本院城南法庭二楼审判庭(富阳新南站西侧民主村直塘)开庭审理。如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富阳市人民法院

  (2011)甬北商初字第92号 

  孔建立:本院受理原告宁波皓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1)甬北商初字第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1)甬北商初字第64号 

  叶秀勇、周启伟:本院受理原告王国华、陈泓诉被告叶秀勇、崔立红、周启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1)甬北商初字第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1)甬北商初字第85号 

  同黎:本院受理原告同健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1)甬北商初字第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1)甬海民初字第361号 

  段钟磊: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市白蚁防治所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1)甬海民初字第3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11)甬海商初字第794号 

  孙成霞:原告宁波欧意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孙成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材料、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新岸12法院公告 2011-07-14 2 2011年07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