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审判工作还是开拓创新
义乌市法院一个党员就是一面
■通讯员李永群陈英俊本报记者蒋东晓

党员们给群众送温暖

义乌市法院院长范锡祥(中)在新农村建设联系点调研
创先争优 关注民生问题
义乌市人民法院现有在职干警177人,党员干警136人,占全体干警的76.8%;院领导班子成员7人,全部是党员。
党员是行动的主体,是积极开展创先争优的主力军。法院以“青年文明号”、优秀法官、创先争优等专项评选表彰活动为载体,注重挖掘、培养和树立法院队伍的先进典型,不断引导全体法官树立起“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一批先进审判集体和优秀法官涌现,有力地推动了队伍建设。
义亭审判站的周寒冰,为了方便工作,举家从城里搬到了义亭。2010年,周寒冰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去年以来,义乌市法院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十佳政法单位,民一庭党支部被义乌市委评为先进党支部,4名干警被评为市机关党工委优秀党员,1名干警被评为市级优秀党员,2名干警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十佳政法干警”。
该院确定各党支部及全院干警每周五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并要求确保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36次,做好学习记录备查。机关党委经常向院局域网上传党务知识供党员学习,党员作业本完成率在98%以上。
结合“百名法官进百村”活动,该院建立党员干警联村制度,即由一名党员干警联系一个行政村,担任该村政法综治指导员,宣传贯彻党的政策,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及社情民意调研活动,指导村综治室、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开展工作,完善规章制度,掌握治安稳定态势,协助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105名党员干警与佛堂、大陈、甘三里等镇街的105个行政村进行了结对指导,并开展结对挂联活动40余次。
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关注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努力解决好教育、住房、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社会管理等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在具体工作中,他们制订了一系列保障民生案件诉讼的举措,实行诉前调解、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特别是强化了执行信用体系建设和执行联动机制、威慑机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申请并符合减、免、缓诉讼费和执行费的当事人,法院及时办理审批和退费手续,尽量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便民为民 创新工作机制
义乌市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围绕审判和社会管理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
今年5月6日,义乌市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4家小额速裁工作试点法院之一。对受理的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金额5万元以下的给付之诉的民事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共同自愿选择,即可适用小额速裁审理,如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借贷、买卖、借用纠纷;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及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纠纷等。小额速裁成为老百姓小额案件省心省钱的诉讼途径。原告斯某与被告傅某就双方之间5万元借款纠纷一案,基于傅某对斯某的起诉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法官向原、被告介绍了小额速裁的内容和特点,双方均表示选择适用小额速裁程序。法官当庭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长达4年的纠纷起诉到法院后,在20分钟内得以化解。
“三审合一”,是在法院内单设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辖区内所有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省高院于2007年6月决定在义乌市法院开展“三审合一”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三审合一”审判方式改革工作已顺利通过验收并于今年在全省作选择性推广。义乌一泵业公司商标侵权案,法院在刑事案件中对该公司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予以了刑事处罚,在其后的民事案件中又判决该公司对商标权人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这既体现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统一性,又切实加大了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这就是义乌市法院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判模式的实践。
义乌市法院的交通事故审判站创新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机制。该院摸索出了一条法院司法调解、审判与交警行政处理的零距离无缝对接模式,及时、公正地为当事人提供诉前调解与咨询、诉中指导与审理及生效裁判文书执行三位一体的便民服务,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预防腐败 维护公正清廉
义乌市法院为落实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对干警拒礼拒贿情况实行实名登记、通报。为贯彻落实各项公开审判制度,该院对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逐件查清原因,分清是非,并在全院予以通报。该院还积极开展院长约访活动,增强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对来自人大、政协、纪委、检察机关等的监督和上级法院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做到迅速组织调查,及时予以答复。
该院还在立案大厅、接待处及各法庭公开“五个严禁”的内容及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当事人、代理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在办公区、审判区、公共过道等场所制作、悬挂了廉政警句和法律名言30条;同时坚持每周通过院内网宣传廉政,通报反腐倡廉信息,还发送“廉政提醒”短信。
义乌某公司虽然一审、二审胜诉,但申请执行后不能顺利实现债权,对法庭产生误解,连续多日到法庭吵闹,甚至纠集职工等20余人到法庭“讨说法”,影响法庭正常工作,同时还到处信访,控告法庭庭长存在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获悉后主动介入此事,多次进行耐心解释和说明,使当事人原来非常激烈的情绪趋于平静;同时积极配合院分管领导和执行局做好案件执行等各方面工作,使该案得到妥善解决。该院最终查实被控告的法庭庭长与对方当事人不存在影响公正办案的关系,也没有贪赃枉法的情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维护了法庭的正常工作秩序,也维护了法官清正廉洁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