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人员说:我们又相信爱情了
老伯法庭上用13页手写答辩状回望挚爱之途
■通讯员李义山本报记者余春红

刘大爷精心准备的答辩状,更像是一封字字流露真情的情书。
这份答辩状出自宁波的刘大爷之手。7月19日,在他和老伴余大妈的离婚案庭审中,他拿出这份答辩状,当着老伴和法官的面一句句宣读,感动了处理过无数离婚案件的法官和旁听人员。有人说:我们又相信爱情了。
26年的婚姻濒临危机
在宁波海曙区住着一对老夫妻,刘大爷和余大妈。刘大爷今年68岁,余大妈65岁,两人都是退休工人。26年前,他们结为伉俪。
今年5月底,这对老夫妻的婚姻生活亮起了红灯,甚至闹到了法庭。5月26日,余大妈一纸诉状递到宁波海曙区法院,要求离婚。
余大妈在诉状中写到,她和刘大爷性格不合,不能沟通,经常争吵,而刘大爷脾气不好,易怒,生气了还砸东西……余大妈说,这样的日子过不下去了,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13页手写答辩状挽留婚姻
6月8日,收到了起诉书后的刘大爷,理好心绪,拿出方格稿纸和笔,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地写答辩意见。
刘大爷的答辩状是分4个部分写的,每一个部分有一个小标题。第一部分是“有缘相爱”,刘大爷详述了自己与余大妈相识相爱的过程:1973年,他和余经余的嫂子介绍第一次见面。10年之后的1983年,刘和余第三次见面,开始恋爱。那年,刘已经40岁,而余也已37岁。
其中,刘大爷提到了他和余大妈恋爱中曾经遇到的困难。当时,余因病可能无法生育。尽管在那个年代不能生育是一件很难被接受的事,但两人真心相爱,还是决定结婚。
可婚事遭到了刘大爷父母的反对,因为刘在家中是独子,为了延续家里的香火,父母无法接受不能生育的余。但刘铁了心,坚持要娶余为妻,为此跟家里闹翻了脸。结婚喝喜酒那天,只有刘的母亲和姐姐来了一下,从此不再往来。
就这样,经过种种艰辛,克服重重困难,两人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并一起走过了26载。
判决要再给他们一个机会
7月19日,刘大爷和余大妈离婚案开庭。两位年近古稀的老人在法庭上面对面而坐,脸色沉重。
或许真像电视剧里所言:爱情敌不过细节。在结婚那么多年后,两位老人在生活中摩擦增多,争吵不断。余大妈爱唠叨,刘大爷爱发火。余大妈陈述了要求离婚的理由后,刘大爷宣读起自己精心准备的答辩状,将庭审带入到对一段26年风风雨雨却相濡以沫的婚姻的回忆中。
听完双方的意见,法官主持了调解,但是余大妈似乎心意已决,决绝地说不同意调解。而刘大爷也更坚决:不愿意离婚。
在双方各自的坚持下,法庭当庭作出判决,对他们的婚姻给出了冷静的评判。法院判决认为:两位老人系自主婚姻,婚姻基础尚好,只是因为近年来双方缺乏真诚的沟通,未能在日常生活中摆正各自的位置,导致夫妻关系紧张,但这桩双方处于中年期间缔结的婚姻相当来之不易。今后双方若能加深和及时沟通,相互理解和包容,夫妻感情还未到彻底破裂的程度。
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余大妈的离婚诉请,不准许离婚。
法官为两位老人祝福
宣判后,刘大爷和余大妈表现平静,没说什么话。主审法官钟珍明走过去,跟两位老人聊了几句,告诉他们以后双方都改改脾气,相互包容点,好好过日子。余大妈没吭声,刘大爷笑着点点头,而后他们一起离开了法庭。
在整个上午的庭审中,钟法官注意到一个细节:刘大爷带了两瓶矿泉水去开庭,中途休庭的时候,刘大爷把其中一瓶递给了余大妈。余大妈没有拒绝,接了过去。
字字真情的答辩状、一瓶矿泉水,这些让法官不禁心生感慨。正如判决书所写,希望两位孤独的老人能在往后的日子里相互陪伴,彼此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彼此成为对方心灵的寄托。
又如刘大爷在答辩状第四部分“我的态度”中所写:
“‘和’为贵,‘和’为幸福,一日夫妻百日恩,尽管有争吵,但相信互相宽容就能和好。加上两人岁数已高相处也已久,感情在那里。双方改正自己的缺点,互敬互爱,想想结合是多么来之不易。”
“岁月不饶人,时间过得很快,要珍惜每一天。人生已到70岁,身体逐渐衰弱,你我膝下又无子女,晚年只有互相扶持,相依为命,直至最后离开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