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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版:一版要闻

一进门就能免费获得各种法律服务

64个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贴身服务百姓

这个获得部长好评的“浙江创造”将在明年覆盖全省



  在浙江,无论涉及什么法律问题与需求,只要来到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就能得到解答和帮助。2年试点,成效显著。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上获悉,至2012年底,全省90%的县级司法局将建成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 

  为解决全省法律服务资源分配不均、群众寻求法律服务不便等问题,2009年省司法厅率先在丽水庆元县、杭州萧

  山区等地试点创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中心整合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司法行政各项服务职能,成为直面群众的“一站式”“、超市化”的法律服务窗口。 

  去年6月,宁波象山某制衣厂的96名员工发现企业负责人失踪,而此时他们已被拖欠半年的工资。一筹莫展下,他们来到象山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咨询法律问题。中心接待人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启动群体性欠薪案件应急机制,开通绿色法律援助通道,当即为他们指派了援助律师。几天后,象山县劳动

  仲裁院作出仲裁裁决,96名员工共获得285818元工资。“自从有了中心,缠访闹访的事少了。老百姓遇事觉得不公平不合理,首先会找中心来寻求帮助。”宁波市司法局局长黄学云告诉记者,正是这种便民性,中心建设得到宁波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宁波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在全市部署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将该中心与行政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并列,作为该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重点建设的3大公共服务平台。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在宁波已经实现全覆盖。 (下转3版)

   据统计,目前全省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64个,县级覆盖面达65%。两年来,各中心共接待群众111810人次,提供法律咨询5177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223件,提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咨询6063件,受理纠纷1994件。 

  今年3月,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浙江调研后指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建立满足了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适应了县区一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了司法行政职能比较多的特点,也适应了整合和发挥职能优势的需要。这是在依法履职基础上的一种创新,是对司法行政职能的拓展和延伸,也是对司法行政职能的强化,具有方向性,很有生命力,是一条很好的创新发展路子,要认真总结,大力推广。 

  “建设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是‘浙江创造’,是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中的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简介,其运行模式和机制是一个不断探索完善的过程。”省司法厅副厅长林丹军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化水平,总结前期经验,加快推进中心建设,扩大中心建设的覆盖面。要明确功能定位、健立健全科学、长效运行机制,规范名称和形象标识,进一步提高中心建设质量;要突出服务重点,凸显便民、公益、专业三特性,对内整合司法行政各种法律服务职能资源、对外整合探索与行业调委会、信访等部门对接拓展服务领域,进一步发挥中心作用,努力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 

  会上,宁波市、杭州萧山区、乐清市、安吉县、绍兴县做了中心建设经验交流。会后,省厅机关,各市、县司法局,省律师协会等与会人员参观考察了宁波市鄞州区、北仑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


浙江法制报一版要闻0164个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贴身服务百姓 2011-07-28 2 2011年07月2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