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拥军为“钢铁长城”上铆加钉
■本报记者王春芳通讯员周璐颖
2008年6月,年过28的叶凡经人介绍与在宁波工作的26岁的胡某相识相恋。次年,两人结婚。因工作原因,两人长期两地分居。“家中的钥匙一直由她保管,每次回去还得她同意。”回忆起这段婚姻,叶凡只有失望。“好几次,我在家门口等到深夜,她才回家。两人说话不到十句就吵起来。”2009年叶凡提出离婚。但一年间,两人4次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叶凡按胡某要求先后支付了8万元分手费,却因为胡某的反复而没离成婚。“每次我都要去部队打证明,搞得我精神压力很大,没心思训练,好几次执行任务时心不在焉,让部队领导很担心。”叶凡说。
前不久叶凡拿到了一张“拥军法律援助卡”。这张简单的卡片上,对法律援助条件、范围,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持卡人享有的便利服务、注意事项等都做了明确说明。几经考虑后,叶凡按照卡片上的联系方式找到了援助律师。援助律师了解情况后,立即开辟了拥军绿色通道,一方面采取诉讼维权,另一方面反复与胡某沟通,希望两人好合好散。“部队生活相对封闭,任务也很多。我不擅长法律,对诉讼有些担心,而且经常要外出,条件上也不允许。幸亏有了律师。”对法援律师,叶凡充满感激。
对叶凡的法律援助只是舟山“法律拥军”的片段之一。2007年底,舟山市司法局正式启动“法律拥军”。舟山市司法局和舟山市警备区政治部联合出台文件,根据本地实际,拓展涉军法律援助范围,放宽法律援助条件,明确将舟山市范围内的现役军人、军烈属、伤残军人和舟山籍的在外地服役的军人直系亲属纳入到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的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凭有关证明材料直接提供法律援助;对涉军法律事务优先办理;对军烈属中的老年受援人提供上门服务。去年2月,浙江省首家现役部队法律援助站成立,至此实现了全省团以上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近期发放的“拥军法律援助卡”,又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知晓度,让驻舟官兵在需要法律帮助时能及时联系到法律援助律师。
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舟山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放过每一个工作契机,主动为驻舟部队官兵开展法律宣传。在驻舟海军赴索马里、亚丁湾、利比亚海域执行护航任务时,舟山司法局为护航编队精心编印赠送《护航编队法律读本》、《护航编队普法扑克牌》和《护航编队普法专辑》光盘等普法材料,并指派优秀律师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帮助护航编队官兵针对性学法、规范性用法、自觉性守法。
如今“,法律拥军”已成为舟山“全国双拥模范城”的一张新名片。4年来,舟山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解答军人军属来电咨询6900余人次,接待军人军属来访5200余批次,办理涉军法律援助案件79件,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切实解决部队和官兵的后顾之忧,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