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昌清:自个是勇士也爱采写见义勇为勇士
■本报记者沈洁琼通讯员翁积飞

胡昌清出生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最南端的一个小山村。他种过地、学过医、开过药店,可这些都不是他的梦想,他的梦想就是把自己写的文字变成铅字。
20多年前,那时他还没有走入公安宣传队伍。有一天,他听说了农民季小青在急流中救起落水儿童的故事。他的心被触动了“,这样的勇士,应该让更多人知道他的故事”。
于是,胡昌清步行几十里路,找到季小青,随后写出了《畲乡“救人状元”急流抢学童》的报道。令他惊喜万分的是,这篇报道被《丽水青年报》刊登出来了。之后,季小青的美名在丽水街头巷尾传唱,而胡昌清也收到了人生中第一笔稿费:50元。这双重收获,让胡昌清激动得睡不着觉。
2002年,为了心中的梦想,胡昌清毅然放弃了月收入2000余元的小药店,来到丽水市区,开始了自由撰稿人的生活。2007年,经有关部门推荐,胡昌清进入缙云县公安局做专职宣传员工作。
刚踏上新岗位,他就采写了为救人而牺牲的杨九铅的故事。他先后采访了20多名相关群众,写出了《杨九铅舍已救人 身后留下几多悲辛?》一文,道出了杨九铅身后不为人知的辛酸故事。报道刊发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之后,杨九铅被评为浙江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如今,胡昌清是丽水市公安局宣传处的一名专职宣传工作者。在岗4年多时间里,他采写的、被各媒体刊发的稿子达500多篇。这其中,令胡昌清最自豪的,还是关于见义勇为者的报道。
胡昌清之所以这么关注见义勇为者,是因为他本身也是一位见义勇为者。2006年10月30日早上,他在街上骑车时,听到有个老人呼救,说钱被抢了。胡昌清加快骑车速度,追上那个抢钱的人,然后跳下车,把他按倒在地。老人的钱追回来了,胡昌清却遭到三四个歹徒的围攻。同年底,他被评为丽水市第一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有人说,见义勇为只是人的一种本能,其实,危险时刻站出来是相当不容易的,有些勇者甚至会为了正义而牺牲自己的生命。我觉得,应该让更多人了解这种精神。”胡昌清说。
今年7月19日上午,胡昌清在与松阳县江南派出所一名基层民警通电话时,听到对方说,前几天辖区发生了一起火灾,出警后,民警发现老屋里的人都已经逃出来了,据说有个姑娘还救了两个人。
就这么几句话,胡昌清却从中看到了见义勇为的光芒。他第一时间与姑娘的妈妈取得了联系,随后赶往松阳采访这个17岁的姑娘叶霄雯和她的家人、邻居。
作为挖掘这个事迹的第一人,胡昌清连夜写出稿子,投到各媒体。第二天,省内不少媒体都报道了叶霄雯火中救人的事迹,引起各方强烈反响。叶霄雯被冠以“丽水最美姑娘”的美称,丽水市委、市政府领导还为她的事迹作出重要批示。
胡昌清说,见义勇为者往往都是普通人,他很想写出他们的故事,让普通人的真善美闪闪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