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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版:面孔

嘉善“第一班主任”教孩子学法


徐老师上课
   嘉善县一所学校的教室里,已经下课了,可一群孩子还是围着讲台上的老师,央求他“再讲一个”。 

  “好,那就再讲一个!”老师拿出一包红色颗粒状的药丸,递到孩子们面前。“有没有闻到一阵香味?这就是麻古,不要看它长得像彩虹糖一样,其实它也是一种毒品。要是哪天有人拿着这东西问你想不想尝尝,要怎么回答?” 

  正在讲课的老师名叫徐建康,原来是嘉善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现在是一名法律工作者,给失足少年“补课”、帮无助少年维权、为许多孩子上普法课。他被7所学校聘请为法制副校长,有一个响当当的头衔:嘉善“第一班主任”!

  他有10万多学生

  早在2007年初,徐建康就被嘉善某中学聘为某班的“荣誉班主任”。这个班是当地出了名的“困难班”,学生经常出现违纪行为,从来没获得过纪律小红旗。 

  徐建康当上“荣誉班主任”后,每周至少给他们上一堂法制课,每3天进一回寝室,和学生们谈心。 

  小李是班级篮球队的主力,虽然球技好,但脾气火爆,经常与对手发生冲突。一次比赛中,他觉得裁判不公,便迁怒对方球员,冲上去就是一阵拳打脚踢。 

  得知这件事后,徐建康在那一周的法制课上,讲了一个他曾经办理过的真实案例。 

  “徐老师那天讲的案子,我到现在还记得。说一个高三学生搭乘出租车,觉得司机多收了1块钱而起了纠纷,一时冲动之下,他捅了司机两刀,司机不治身亡。最后,他因为刚满18周岁已经成年,被判了死刑。”尽管已经过去4年多时间了,小李还是记忆犹新“,徐老师还讲了一些冲动酿大错的案子。虽然他没说破,但我知道,那是特意讲给我听的。我真的听进去了,开始学着控制自己的情绪。” 

  在徐建康的循循善诱下,小李所在的这个“困难班”的面貌大大改观。 

  徐建康总是用讲故事的方式,让孩子们知法懂法、明白做人的道理。“在我看来,一个青少年犯罪,对整个社会来说是‘沧海一粟’,但对于他的家庭来说却是100%的灾难。我给那么多孩子上课,哪怕1000个孩子里只有一个孩子听进去了,我也感到挺高兴。”徐建康说。 

  如今,遍布全县社区、学校的青少年法制课堂里,少不了徐建康的身影。20年来,除了上法制课,他一直在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形式,比如暑期专项法制教育、法制辩论赛、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有10万多孩子叫他“徐老师”“,第一班主任”的美誉由此而来。

  维权也是普法

  徐建康的办公桌上放着两部电话机,一部红色,一部白色。红色的是办公电话,白色的则是热线电话。去年,县里专门的青少年维权电话“徐老师热线”开通了。 

  “维护青少年权益也是一种普法。让青少年识法懂法、相信法。这样,他们以后遇到问题,就会从法律角度来思考和解决了。”徐建康说。 

  前不久,徐建康接手一起交通肇事案。根据材料,犯罪嫌疑人小张已经年满18周岁了,可是,徐建康越看小张的长相越心生怀疑。直觉告诉他,背后恐怕另有隐情。 

  徐建康马上找到了小张的父亲。果然,张父说,儿子在交通肇事时其实只有16岁,之所以谎称满18周岁是之前为了找工作。 

  为了证实小张的年龄,徐建康与案件承办检察官一起前往小张老家———安徽省霍邱县调查取证。最后查清,小张交通肇事时刚满16周岁,他的身份证和驾驶证都是为了找到这份运输工作而伪造的。之后法院据此做出了相应的从轻判决。 

  “帮未成年人维权、引导未成年人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这本身就是法制意识和理念的普及。”徐建康说。


浙江法制报面孔15嘉善“第一班主任”教孩子学法 2011-08-11 2 2011年08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