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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版:一版要闻

搭乘法律快艇驶向新蓝海



  颠簸了4个小时,船终于靠岸了。吕静踏上岸,膝盖一软,打了个踉跄,顺势坐倒在地。“怎么会这么晕啊?”吕静望着蔚蓝色的大海,嘟囔着“,不行,我要振作!没去过大海、没跑过码头,怎么称得上海上律师?” 

  吕静是浙江之海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新进律师。刚从学校毕业的她看准了浙江海洋经济的发展机遇,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这家规模不大、但专门从事海事海商法律事务的律所工作。 

  今年3月传来消息,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7月,国务院又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这是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

  海洋经济很快以一种很具体、很直接的方式,出现在吕静面前。近日,她突然接到同所律师张凯兵的电话,让她立即赶去办理一起海上船舶碰撞案。

  海上律师:现场取证赢得战机

  在从宁波赶往舟山的路上,吕静大致从张凯兵口中得知了基本案情。当日上午,一艘前往东海渔场从事捕捞作业的渔船在航行中,与一艘外籍货轮相撞。渔船沉没,船上的5名船员失踪。 

  事发后,外籍货轮欲驶离现场,被同在作业的其他渔船围住,抛锚海上。渔船所在村随即委托张凯兵律师代理索赔事宜。 

  “海上船舶碰撞纠纷一般直接按责任比例计算损失。但是涉及到外轮时,索赔就要特别注意两点,一是要防止外轮逃逸,一旦外轮逃离中国海域,海事部门就无法扣船;二是要及时找到证据证明碰撞事实。”张凯兵告诉吕静说“,作为海上律师,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获得有利证据,非常关键。” 

  张凯兵和吕静驱车赶到舟山沈家门码头,又转乘机动船驶向大海,大约50分钟后,终于赶到事发海域。 

  海面上,一艘大型外籍货轮随波起伏,船头被4艘渔船包围着。张凯兵和吕静乘坐的机动船慢慢靠近外轮船身。张凯兵收了收挎包肩带,将挎包固定在背后,又伸手勾住船上垂下的麻绳,熟练地在腰间打了个8字结,再用力扯了扯,确认绳结牢固。一个浪过来,两艘船倾斜着靠近了,张凯兵一把抓住外轮船体上的绳梯,开始往上攀登。 

  机动船随海面的波浪晃得厉害,吕静甚至无法站立。她抬头看,20多米高的外轮船身外面,张凯兵成了个小身影,他被海风吹得一会儿甩向东,一会甩向西,甚至还会绕绳梯旋转。第一次看见这种场面,吕静吓哭了,可眼泪刚出来立马被海风吹干,只剩下一双红肿的眼睛。 

  终于,张凯兵安全地登上了外轮。他拍下外轮的标识,查看船身上的油漆,调查值班人员是否有疏忽大意的行为…… 

  回到陆地,吕静跟着张凯兵又马不停蹄地赶去舟山海事局查找两艘船在海上航行的定位图。“我们从定位图上发现,两艘船同时经过事发地点,而之后,外轮的航线发生了明显偏离,拐了个弯。”吕静感到欣喜,这就是碰撞的有力证据。 

  在律师的介入下,最后经调解,双方谈妥了对失踪船员家属的赔偿问题。而事故渔船的赔偿问题也正在协商中。 

  在船舶碰撞的海面上;在被污染的海水养殖场边;在货轮集中的码头里;在浙江6696公里的海岸线上……律师,正在成为服务助力海洋经济大军中一支特殊而强大的力量。(下转7版)

  (上接1版)

  海上航运:法律护航货畅其流

  沿高速公路进入宁波界内,一路上大型集装箱车明显增多,来自江西、湖南、湖北、安徽等内地省份的商品,通过宁波港的万吨货轮远赴重洋运到世界各地。

  “每个集装箱平均100万元的货款,这笔钱要是收不回来,一个小企业就一年白做。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浙江经济,海上航运在其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发展海洋经济更离不开有法律保障的海上航运。”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事海商专业律师陈波表示,2008年金融危机后,他接到越来越多的企业主前来咨询追讨货款的问题。王琼(化名)就是其中一位。

  2009年,王琼在象山的服装厂就像坐上了过山车,订单急剧减少。2月,工厂接到一个日本订单,大约价值45万多美元。对这个雪中送炭的订单,工厂不敢掉以轻心,赶紧签订了合同,约定日本公司于到货后30日内向银行付款赎单,然后凭正本提单提货。

  当年4月中旬,工厂顺利完工,委托了一家日本运输单位作为承运人将货物从宁波运输至日本大阪,共分7批运输。货物装船后,工厂取得了日本运输单位签发的7套正本提单,但手中握着看不懂的英文提单却迟迟不见货款。等了3个月后,王琼着急起来,对于这么一家几十名员工的小规模企业而言,300万元的损失可能要2年才能补回来,尤其是在当时金融危机的背景下。

  于是,王琼找到了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提单上提单号、集装箱号等信息,找出实际承运人,并登录实际承运人网站,跟踪集装箱的营运轨迹,发现所有7个集装箱早已投入重新营运,300万元的货物不翼而飞。而此时,提单正静悄悄地躺在工厂的资料柜里。

  律师第一时间委托公证处对集装箱的营运轨迹进行公证,取得了承运人无单放货的初步证据,遂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日本运输单位因其无单放货行为,赔偿原告约50万美元全部经济损失。

  法庭上,日本运输单位不能提供反驳证据,反而提出日本收货人因货物质量问题要求扣减货款的证据。律师紧紧抓住这点,联系其他证据,提出这恰恰证明了日本运输单位在没有提单的情况下,已将货物交付于日本的事实。

  最后经宁波海事法院调解,日本运输单位认可了无单放货的行为,并全数赔偿了象山工厂的货物价值、运杂费及利息等经济损

  失。象山工厂重获生机。

  陈波从上世纪90年代初起就开始从事海事海商专业法律事务,在他眼里海洋经济的发展其实就是法律纠纷的变迁史。“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所里代理的业务多是渔民纠纷、养殖纠纷,而到了2000年之后,这些传统纠纷开始被船舶制造、海商保险、海商合同、船舶碰撞等纠纷取代。如今,新的海洋事务开始与金融、公司等领域的法律相挂钩,开始了更加现代化的变革。”

  海洋经济:大宗交易规则先行

  8月7日,台风“梅花”擦着舟山北上。舟山群岛刚雨后苏醒,老塘山码头早已一派忙碌:4艘巨轮并列在码头上一字排开,边上6台吊机各自装卸货物,不远处还停着几艘船舶等待空位停泊。码头上,一艘外轮正在和“国裕10号”进行煤炭交接。3台吊机挥舞着巨大的抓斗把外轮上的煤炭抓起,再倾倒在“国裕10号”上。

  “国裕10号”是一艘1.2万吨的散装货轮。装满煤炭后,它将沿着长江直达湖北武汉卸货。大多进口商品,都是在由外轮运到舟山然后换小船载往内地。外轮的运输成本比小船要低30%左右,而由于舟山有深水港,可以停靠万吨巨轮,而长江沿岸水深不够,只能通过中小型货轮接力运输。

  舟山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石油、煤炭、矿砂、粮食、化工品、集装箱运输六大大宗商品中转基地,去年舟山港域货物吞吐量达到2.21亿吨,跻身全国港口八强。但其目标远不止于简单的中转港。

  去年8月,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筹建办公室悄然挂牌。京衡律师集团舟山事务所律师何易介入筹建工作,并为中心的筹建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中心是发展浙江海洋经济规划中“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的核心,用何易的话说,有了大宗商品落地交易,才有仓储、运

  输、融资、保险、汇兑、担保等配套物流、金融、信息服务和本地加工的市场需求,才能改变舟山港一直以来的中转港角色,并以此带动本地商贸经济的繁荣。

  何易的电脑中,储存着中心的各式法律文件、中心交易所交易规则、律师工作底稿、法律意见书、法律可行性论证报告等,仅中心交易所规则的文本稿件(包括修订稿)就有83个,最多一个规则的修订就有8次。从最初的交易所运营主体设立,到运营模式、交易模式规范化设计,再到最终的交易机制、交割办法、结算办法等规则的制订等,用法律加以规范,实现交易的零风险。

  何易的角色格外关键,从最初的中心运营主体设立,到运营模式、交易模式规范化设计,到最终的交易机制建设等,他全部参与其中。

  记得中心的交易所公司第一次开股东大会,12位股东只有一位上海股东来了3个人,老总、秘书和法务,其他都没有法务。“应对海洋经济,不仅需要企业主提高法律意识,对律师而言也是一场业务硬仗。仅中心的筹建和运营就涉及公司法、合同法、金融票据法、海商法、外贸法律制度,还有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监管规章制度等等。”

  值得期待的是,一份关于律师服务海洋经济的指导性文件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据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徐晓波透露,文件将会对涉海基础设施建设、海岛开发、海洋金融业、外向型海洋经济等10个领域的律师法律服务进行规范,对法律服务的内容、要求、业务指导等做出明确规定。越来越多的海洋事务正搭乘着法律快艇,驶向蓝色的未来。


浙江法制报一版要闻01搭乘法律快艇驶向新蓝海 2011-08-17 2 2011年08月1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