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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速写

“魔鬼教师”绑架杀害学生案昨二审开庭



   本报讯昨天下午3时,金华外国语学校教师胡保平绑架杀害学生案二审开庭(本报3月28日、4月11日曾作报道)。 

  4月18日,金华市中级法院以绑架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胡保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胡保平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51.5万元。胡保平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昨天,省高院在金华中院四楼大法庭开庭审理此案。省检察院的两名检察官到庭支持公诉。 

  整个庭审过程中,胡保平对自己于今年2月24日晚杀害学生的事实予以承认。但他辩称,自己当天勒死学生的绳子是路上捡来的,而并不是前一天从家里拿来事先放在案发地的,以此想否定自己作案是事先预谋的;他还恳请法庭给自己即将破碎的家庭留下一线希望,表示自己将尽全力为被害人家属做些补偿。胡保平的辩护律师提出对胡保平作精神司法鉴定,被当庭驳回。 

  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是一起有预谋、有策划的绑架案。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


浙江法制报速写03“魔鬼教师”绑架杀害学生案昨二审开庭 2011-08-18 2 2011年08月1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