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父亲诉被害者代理人侵犯名誉权
■《法治周末》任东杰
8月4日,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向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药家鑫杀人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代理人张显侵犯其名誉权,要求其澄清网上不实言论,并公开道歉。
在起诉书中,药庆卫的诉讼请求主要是,要求张显立即停止名誉权侵害行为,删除其在网络上所有侵权内容并且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未要求张显给予一分钱的补偿。
药庆卫认为:2011年4月23日,张显在其新浪博客污蔑他为“军械采购环节蛀虫”,称“药身居我军械采购要职,利益纠葛颇多”,竟然还“望中央军委彻查此人经济问题”。事实上,自己2003年退役,原在某企业军代室任工程师,从事技术管理工作,不是张显所说的负责军品采购,更不是身居要职。
药庆卫还认为,张显利用互联网肆意捏造、传播虚假信息,对他进行肆意的诽谤,引起公众对自己产生误解。张显具有采用诽谤性文字使他的社会评价降低的故意,同时这种行为与其社会评价降低、精神遭受巨大创伤的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张显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兰和认为,张显的言论已对药庆卫及家人造成极大伤害,并对药家人的社会评价造成极大的贬损。他认为,本案的意义在于,张显的所谓正义模式不能成为标本,自由的网络言行也要有所敬畏,不能没有边界。否则,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张显表示,药庆卫起诉他,是药庆卫的权利。但是,药家鑫才走两个多月,作为父亲的药庆卫就迫不及待地为了个人的名誉来打官司,让他感觉到这是一场很无聊的游戏。
目前,法院已正式立案,将于9月13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