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数字报纸


10版:Q聊

14岁写对联15岁能写诗“凤哥”法庭上诉“辉煌”

如此“人才”犯的是强奸罪



  瓯文(温州瓯海法院通讯员李玉燕):“凤姐”号称懂诗画、会弹琴,精通古汉语,还自称“9岁起博览群书,20岁达到顶峰,智商前300年后300年无人能及”。我们最近审理了一起强奸案,那个被告人颇有“凤姐”风范,堪称“凤哥”。

  淡水鱼(本报记者余春红):呃,“凤哥”,好搞笑啊。

  瓯文:肖某,湖北人,37岁,长得挺帅的,还取得了自考的法学本科文凭,案发前是一家房产公司的法务。

  淡水鱼:条件听起来不错啊,竟然去强奸?知法犯法?

  瓯文:是啊。他之前有一个“90后”女朋友,很喜欢她,把自己的存款都放在她那里。但是一天晚上,他看见女友下班后跟一个男同事一起去吃夜宵。

  淡水鱼:肖某吃醋了?

  瓯文:岂止吃醋那么简单,他居然打电话报警,说女友骗了他的钱。

  淡水鱼:这也太胡扯了。

  欧文:警方介入了解后知道是情侣之间闹别扭,就不再管了。但是,肖某的女友就此决定分手。

  淡水鱼:女方是吃不消的。

  欧文:肖某哪里肯分啊,他开始死缠烂打。

  淡水鱼:最后还强奸了?

  欧文:是的,他前女友后来去还钱给他,他就强奸了她。前女友报警。

  淡水鱼:那他怎么又成了“凤哥”呢?

  瓯文:开庭时,肖某在最后陈述中,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几十页稿纸,滔滔不绝地说起了自己的“光荣历史”:“14岁能写春联,15岁写诗歌,16岁被文联邀请,17岁被政府部门看中……”最后,他感叹:“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如此难堪。”

  淡水鱼:哈哈,原来“凤哥”是这么来的。

  瓯文:肖某的陈述当场雷倒很多旁听人员。检察官也说,每次提审他时,他也都会洋洋洒洒地准备好厚厚的辩解材料,但不是查无实情,就是与案情无关。

  淡水鱼:“凤哥”的结局是?

  瓯文: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浙江法制报Q聊10如此“人才”犯的是强奸罪 2011-09-01 2 2011年09月0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