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维护网络安全应由谁买单

新闻背景北京东城“强买强卖”高价监控软件遭质疑

民进浙江省社会法制工作 委员会主任 童松青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全明


北京东城区咖啡店、酒店、小酒吧等场所,最近被警方要求安装一款指定的监控软件,方能为顾客提供无线上网。该软件由上海雨人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用于监控用户信息。
6月份,北京东城区公安分局发布《关于开展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依法落实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6月起,东城区的“宾馆、酒店、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歌厅、洗浴、学校电教室等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都要“全面落实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建设”。
而所谓的“安全保护措施”即指购买并安装“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使用该系统后,顾客需登记后方可使用店内的WiFi无线网络,而系统可对顾客的上网行为进行监控,顾客的浏览日志将被保存60天。
按照对外公布的价格,这套“技术设施”最低需要2万元。如果商家不掏腰包购买安装,则可能被没收非法收入、罚款、停止联网甚至取消联网资格。有消息称,公共场所WiFi须强行安装指定监控软件的做法可能将在全国推广。
目前,已有部分商家停止了WiFi服务。亦有店主表示,在尚未强制执行之前,还将保留店内WiFi,如果要强制执行则会取消。虽然取消了WiFi服务将会对客流量有一定影响,但店家也坚称该收费不合理。 ■据《南方都市报》
话题一
网络安全是否属于公共安全?
【主持人】随着我国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着网络的正常运行,影响着国家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的信息安全。为此,政府设立了维护网络安全的部门。请嘉宾谈谈网络安全与公共安全的关系。
童松青网络属于公共领域,如同物流网,可以通过这个网络将指定的信息送达指定的地点,只不过互联网送达的不是有形的物质,而是信息;互联网也如同公共广场,可以发表言论,可以张贴广告;还兼有其他的功能,比如传统的联络功能、互视功能等等。因此,这个领域是需要安全的,我们承受不起网络被破坏导致瘫痪的结果,更承受不起网络上的信息被侵犯,所以网络安全是公共安全的一部分。公共安全不是个人能维护的,我们需要政府提供公共安全的服务。
所以,政府设立维护网络安全的部门是必要的。在维护公共安全的时候,政府既是服务者,也是管理者,有时候需要权力来运作。这种权力来自于网络用户对政府的授权,当网民需要运用强制力来维护安全的时候,政府有权运用它来制止不当的侵害。
王全明网络安全原义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因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网络安全从其本质上来讲就是网络上的信息安全。
破坏公共安全的行为是指故意或过失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我认为,网络安全在特定情况下涉及公共安全,一般情况下与公共安全是两个概念,不相同。
话题二
维护网络安全应当由谁买单?
【主持人】近年来,政府无偿提供公共服务的理念和做法越来越深入人心。那么,维护网络安全应当由谁来买单?请嘉宾谈谈自己的看法。
王全明民法上有一个基本原则“谁管理,谁负责”,网络安全的负责人应该是买单的主体。维护网络安全的责任人,既有管理者层面的政府相关部门,也有使用者层面的用户,比如电脑中毒,杀毒软件的费用一般是使用者承担(当然故意侵权行为除外),杀毒软件的购买,用户有选择权,如果管理部门出台必须安装和使用某某杀毒软件,就没有依据了。这次北京东城区的事件与此道理相同,该系统是一项防护措施,是使用者或用户的管理手段,管理部门若对管理手段进行强制要求,必须要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否则是违法的。因此我认为,在目前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必须采用这项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强行推广缺乏依据。而且即使要推行,也应给予用户选择权,而不是垄断销售。
童松青费改税已经很多年,政府也在不断地清理收费项目,收费应当被收税替代。我国的税负已经不低,我们缴纳税收,就是为了让政府为我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已经收取了税收,就应当免费提供公共服务。网络安全是否应当由政府来提供无偿服务,关键看网络安全是否属于公共安全。具体到酒店和咖啡吧的网络是否属于公共安全,我想关键的一点要看这些网络是否为公共使用,二是这些网络的安全是否会殃及其他的网络。我认为,在消除网络危险和维护网络安全的时候,政府不应该收费,而应当在公共财政里支出。
话题三
为何政府应无偿提供公共服务?
【主持人】近几年来,在政府职能改革中,规范政府收费行为是改革的重点之一,也是公众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经过改革,有不少政府收费项目被取消,尤其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收费项目。请嘉宾谈谈为何政府应无偿提供公共服务。
童松青“安全”是一种典型的公共产品,公共安全应当由政府来提供。如果没有公共安全,犯罪必定泛滥,个人用于防范被侵害的成本会大量增加,全社会用于防治犯罪的总支出也增加,不如建立公共治安体系来得经济。
从社会的角度讲,由政府集中提供安全产品更有效率。而政府是唯一能够依法征税的机构,拥有提供公共产品的便利条件。
王全明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共需要的活动。发展公共服务事业是政府的责任,是国家社会职能的具体体现。我认为,这里所说的无偿提供公共服务中的无偿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表面上看公众无需再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买单,但是实际上政府运作中所需要的成本支出,是由政府公共财政予以保障的,财政经费来源于纳税人纳的税。
既然公共服务是由税收支持的,那么公共服务也就应该是“免费为原则,收费为例外”。管理部门行使管理网络职责产生的费用,原则上应由管理者自行承担,由国家财政依职权依法审批使用。对大众来讲,无需直接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