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时遇上了他的婚礼
■德清法院包淳林
前几天的一个早上,我刚进办公室,电话就响了起来。接起电话,里面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包法官,我听说何某要回家来结婚办喜事,你们快去抓他呀,好让他还我钱!”何某是我案头一个案件的被执行人。
2009年7月,何某向同学鲁某借款5万元调头做生意,由于生意亏本所以无法归还欠款。
2010年4月,鲁某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何某当庭归还2.3万元,余款迟迟未履行。申请人鲁某申请执行后,局长把案子分给了我。我和书记员多次上门做何某工作,但他都推说家庭困难不肯还钱,还玩起了“捉迷藏”,再后来索性外出打工。我们没能找到何某的任何财产线索,只好找到何某的父亲以及村委会干部,希望他们能配合法院执行,并叮嘱鲁某留意何某的行踪信息。接到鲁某的电话后,我和书记员决定再次上何某家执行。当我们到达时,何某家中摆着几十桌酒席,何某和新娘子正在向亲朋好友们敬酒。看到这一幕,我和书记员止步了,转而来到村委会,找到村调解主任朱主任,我说:“结婚是一个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日子之一,如果我们冒然进门催缴欠款,会毁了何某的尊严和声誉,所以我们不去了。希望朱主任你把我们来访的目的转告给何某,让他尽快偿还所欠的余款。”朱主任答应了。第二天,当我在办公室处理其它案件的时候,何某的父亲来了。他握着我的手,激动地说:“昨天的事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今天我如数把儿子的欠债还清。这2万7千块钱是酒席上收来的红包,拿来给我儿子还债。”我赶紧拨通了鲁某的电话,让他来法院领走何某偿还的欠款。
当执行遇上婚礼,我选择了让步。让步,是为了使案件更加顺利地得以执结,使社会更加和谐美好。执行工作,也是需要讲究艺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