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数字报纸


02版:闻新

涉案50余人罪名十几项

宁波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被提起公诉



  本报讯9月5日,余姚市检察院向法院起诉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宁波最大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此案涉案人员多达50余人,涉及罪名多达十几项。 

  经检察机关审查,为首老大绰号叫“老军芳”,真名周军芳,1962年出生,余姚人。2004年以来,周军芳网罗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从事开设赌场等活动。 

  检察机关查明,2004年底至2006年上半年,周军芳和徐强两人合股在余姚肖东一带开设“黄龙”赌场,最后赌场转到余姚梁周线收费站附近,前后持续一年多。赌场以5%比例抽取头钱,共非法获利人民币2000余万元。 

  检察机关查明,为了扩大势力、称霸一方,周军芳又先后纠集鲁松良、王鹏飞、王韬、杨金国等40余人,在余姚市阳明街道、兰江街道、泗门镇、临山镇、小曹娥镇等地,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2007年7月,周军芳“小弟”薛峰与王某等人发生纠纷。薛峰纠集了几个手下,将王某暴打了一顿,王某被殴打致死。2008年3月,周军芳“小弟”谢大海(已判刑)与许某发生纠纷。谢大海向周军芳打电话要求帮忙,周军芳派人将许某殴打成重伤。2008年11月,周军芳被另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江文卫(已判刑)的手下砍伤。周军芳的“小弟”们纷纷要找江文卫“雪耻”,后因没有找到江文卫而将江文卫的师父周金钟砍致轻伤,并将周金钟的轿车砸毁。 

  检察机关查明,通过开设赌场、收取保护费、强揽工程等手段,该组织获取了巨额的经济利益。仅保护费一项,2005年以来,周军芳指使薛峰带人以派内保为名义强行向娱乐场所收取的保护费就达近百万元。这些四处收敛来的巨额财富,成了组织内成员购买作案车辆、枪支、刀具等设备的经济来源,为组织的犯罪活动提供了财力支持。 

  检察机关指出,这个以周军芳为首、黑色经济为支撑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04年以来,共涉嫌违法犯罪案件60余起,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多人轻微伤;砸毁汽车4辆,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强行承揽工程6起,案值千余万元,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据悉,法院将择日审理此案。


浙江法制报闻新02涉案50余人罪名十几项 2011-09-06 2 2011年09月0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