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1)杭上商初字第369号
殷建华:本院对原告曹国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1)杭上商初字第3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1)杭上商初字第184号
奚敏萍、戴均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1)杭上商初字第1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2011)杭上商初字第313号
章海啸:本院受理原告孙志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1)杭上商初字第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1)杭上商初字第718-719号
潘晓敏:本院受理原告程旦诉你、高剑敏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1)杭上商初字第951号
干岳翔:本院受理原告王宝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1)杭拱商初字第652号
俞海霞: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名朝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1)杭拱商初字第6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1)杭拱民初字第712号
戴春法、王时林、戴诚:本院受理王立兴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1)杭拱民初字第711号
戴春法、王时林、戴诚:本院受理王立兴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1)杭西商初字第924号
江建安: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鑫品玻璃有限公司诉你方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8: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7法庭开庭审理。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1)杭西泗商初字第165号
俞春桥:原告金火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1)杭西泗商初字第1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1)杭西泗商初字第168号
袁法华:原告赵作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1)杭西泗商初字第1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1)杭西泗商初字第120号
黄宏、杭州皇佳世家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对王天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1)杭西泗商初字第1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1)杭西泗商初字第121号
黄宏、杭州皇佳世家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对王天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1)杭西泗商初字第1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1)杭西泗商初字第122号
顾索娃、杭州皇佳世家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对王天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1)杭西泗商初字第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1)杭西泗商初字第150号
沈跃良、沈桂莲:本院对徐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1)杭西泗商初字第1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1)杭西泗商初字第152号
邵亮、余霞:本院对杨国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1)杭西泗商初字第1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0)杭西民初字第2285号
任中南:本院对原告周青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杭西民初字第22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1)杭滨商初字第235号
孔伟祥、虞小平、熊建鸿、孔伟琴:本院对原告虞粉琴诉孔伟祥、虞小平、熊建鸿、孔伟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1)杭滨商初字第2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10)杭滨民初字第753号
杨晓东、刘振兴:本院对原告李富海诉你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0)杭滨民初字第7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1)杭富商初字第1591号
汤文伟、张国良、曹秋红:本院受理原告郎陆军诉被告汤文伟、张国良、曹秋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潘蔚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徐舞英、人民陪审员孙明霞共同组成合议庭,并定于2011年12月19日9:30在富阳市人民法院1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富阳市人民法院
(2011)杭富商初字第492号
何渭民:本院对原告罗燕英诉被告何渭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1)杭富商初字第4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三号楼52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富阳市人民法院
(2011)杭富城商初字第533号
张吉会:本院受理原告何明华诉你、陈玲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具体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1年12月13日上午8:30在本院城南法庭一楼3号审判庭(富阳市春江街道民主村)开庭审理。 富阳市人民法院
(2011)杭富商初字第1592号
汤文伟、曹秋红:本院受理原告郎陆军诉被告汤文伟、张国良、曹秋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潘蔚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徐舞英、人民陪审员孙明霞共同组成合议庭,并定于2011年12月19日8:30在富阳市人民法院1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富阳市人民法院
(2011)杭富民初字第1637号
钱新富:本院受理原告徐冬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起诉要求:请求判决与你离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将由王金才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戚利尧、人民陪审员孙明霞共同组成合议庭,并定于2011年12月19日8:30在富阳市人民法院7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富阳市人民法院
(2011)杭富商初字第1582号
金晓燕:本院受理原告项立华诉被告金晓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潘蔚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徐舞英、人民陪审员孙明霞共同组成合议庭,并定于2011年12月16日8:30在富阳市人民法院1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富阳市人民法院
(2011)杭富商初字第1583号
金晓燕:本院受理原告金云华诉被告金晓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潘蔚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徐舞英、人民陪审员孙明霞共同组成合议庭,并定于2011年12月16日9:00在富阳市人民法院1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富阳市人民法院
(2011)杭富商初字第1538号
陈望东:本院受理原告唐正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潘蔚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徐舞英,人民陪审员孙明霞共同组成合议庭,并定于2011年12月16日14时在富阳市人民法院1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富阳市人民法院
(2011)杭富城商初字第501号
陈小凤:本院受理原告何本梅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具体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转换程序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1年12月12日上午8:30在本院城南法庭一楼3号审判庭(富阳市春江街道民主村)开庭审理。 富阳市人民法院
(2011)甬海民初字第1502号
谢维、汤传盖:本院受理原告俞安涛诉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11)甬海商初字第817号
潘小强:本院受理原告朱建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1)甬海商初字第8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11)甬东商初字第1245号
王云、王国良:本院受理原告陈兆君与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8:45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1)嘉南商初字第1392号
王文斌:本院受理原告海盐京海表面技术有限公司诉你及嘉兴市中法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凤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11)嘉南商初字第1393号
王文斌:本院受理原告海盐京海表面技术有限公司诉你及王文祥、嘉兴市中法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凤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