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企业发展的“维生素”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张国钧访谈
■本报记者朱兰英
他说,企业要壮大,要发展,离不开法律的引导和规范。这些年,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医药)在完善企业精神、管理制度、人才战略和品牌诉求的同时,一直将提高企业法律风险管控能力,提高企业员工的依法、守法意识,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一个负责任的企业,首先是一个守法的企业;一家服务民生的上市公司,应当是一家诚信的公司。”他说,浙江医药在数十年的发展中,一直坚守“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理念,不仅是生产产品、创造利润的企业,也是履行责任、唱响和谐的企业。秉持这些理念,浙江医药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发展成为一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制药企业。
张国钧举例说,企业严把药品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也在传递着和谐与美;企业善待员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把“和谐劳动关系”视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题词;企业要做纳税大户,也要做环保公益、节能减排的标兵“,这些年,我们坚决不上重污染工业产品、工艺技术落后的产品和无污染治理措施的产品,并在依法排污中舍得重金。自2008年起,公司旗下的新昌制药每年投入2000多万元进行环境设备的投入与改造,仅水循环利用率就从90%增加到97%。这些都是守法、用法的体现。”
“人间万举有约束,古往今来玉律书。”张国钧说,相信法律,敬畏法律,这是法治社会的最基本要求。也正因为如此,企业一直重视与《浙江法制报》和浙江法治在线的合作关系,你们是以宣传法律、彰显正义为宗旨的媒体。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合作,让更多的人提高知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这也是企业尽社会责任的一种方式。
“我们企业有很多年轻人,他们喜欢网络,有自己的微博。今天,全省微博律师团开通,对他们来说,是个好消息。”张国钧说,企业全面发展的目标应该与人才全面发展的目标融为一体。一方面,企业要以实现、维护、发展广大员工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另一方面,企业也要努力提高员工法制意识、维权意识,让他们做优秀的企业人,也做守法的社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