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炮”的地下钱庄老板栽在“高炮”上
想死不敢死,选择逃跑却被警察抓回
■通讯员蒋琳黄璜本报记者沈洁琼
定海法院认为老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整个事件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近日,老杨被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死去活来”的老杨
老杨,46岁,宁波人,在定海居住了10多年。老杨的感情经历很波折。20多岁时,他就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没过几年,他再次步入婚姻殿堂,可很快又变光棍了。
老杨认为他婚姻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没钱。他老家在农村,那时候没什么正经工作,收入仅能维持温饱。
第二次离婚后,老杨来到定海,租了个店面做点小生意。两次失败的婚姻让他很有挫折感,产生了厌世的念头。2000年,老杨选择了自杀。“真的是下了狠心,我一次性吞下了200粒安眠药。200粒啊,吞下去都费了好大劲。”被抓后,老杨回忆起那段还直摇头“,可即使这样都没死成,又被救活过来。”
摇身变成地下钱庄老板
自杀未遂之后,老杨的心态和行为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开始结交一些在“道上”混的人。经人介绍,他开始帮一些地下赌场看场子,来钱比做小生意轻松而且稳定。
虽然在地下赌场工作,但老杨不嗜赌,他很快攒下了5000元钱。靠着在赌场里积累的人脉,老杨用这笔资金放起了“高炮”,即放高利贷。
“我记得是2003年左右开始的。”老杨回忆说“,当时在地下赌场放“高炮”很赚钱,一年左右我的5000元本金就变成了20多万元。”老杨很谨慎,不是知根知底的赌客,他不会把钱借出去。
在这期间,老杨开始跟已婚女人阿萍交往,不久阿萍也离婚了,但是老杨一直没跟阿萍结婚。最初阿萍并不知道老杨是做什么的,交往久了,也知道了个大概。2006年,阿萍提出要跟老杨合伙“做生意”,拿出自己的30万元钱交给老杨打理。
随着“运作资金”的扩大,老杨赚到的钱也越多。尝到甜头的他,胆子越来越大。几年里,老杨的“身家”如同滚雪球一般膨胀,最多时达到500万元左右,成了像模像样的地下钱庄老板,赚到的利息他也会分给阿萍。
放“高炮”的栽在“高炮”上
但随着前两年的金融危机袭击全球,老杨的“生意”也受到了冲击。有几个借高利贷的悄悄跑路,使他的资金链有些绷紧。
放高利贷的得有资金保证,能随时借得出钱,以保证自己的信誉。老杨开始到处借钱,拆东墙补西墙。他先后从阿萍那里抽调了近200万元的资金,通过阿萍的个人关系还问其他人借了不少。
2009年以后,赌场赌客大量减少,放“高炮”的生意也越来越不好做。“我当时就有退出的念头,可这生意也不是说退出就能退出的。”老杨有些无奈“:钱都化作了一张张白条,或是连白条都没有的口头承诺。如果我说不做了,能收回来的钱连付利息都不够。”
2010年底,老杨借来的钱都用来支付利息了。地下钱庄的老板被困在高利贷的泥淖中无法脱身,这听起来就是个笑话。
死过一次的人很难有勇气第二次寻死,老杨就是如此。虽然此时他有寻死的心,可没了寻死的胆。2011年初,眼看着债务本金已经累积到200多万元,而利息更高,老杨索性把手机一关,玩起了“蒸发”,但逃离舟山后没几天,他就被警方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