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关于温州地区不良资产包的处置公告
本资产包总金额为[人民币3390.78]万元,包含债权[6]户,涉及本金[人民币3045.28]万元,利息[人民币345.5]万元,(包内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10]年[10]月[31]日),分布在浙江省的温州地区。
具体分布见下表:
序号 分布地区 债权资产 利息 抵债资产 金额占比
(本金,万元)(万元) (万元)
1 温州地区 3045.28 345.5 0 100%
合计 3045.28 345.5 0 100%
特别提示:1、上述温州地区不良资产包拟转让价格不低于截止2010年10月31日的本息金额人民币3390.78万元;2、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办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办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的情况,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办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19]日。
联系人:孙滑
联系电话:0571-87163190
电子邮件:sunhua_hz@coamc.com.cn
通讯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25号 邮编:310006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监察审计部)[0571]-[87163156](我办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浙江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电话:[0571-8705767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19]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201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