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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版:新媒普法

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

#律师分享#告诉你:哪些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可拒绝收房



  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我国法律上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讲,需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两方面来考量,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法律规定的情形。 

  1、买受人能否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收房屋,首先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若实际交付的房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则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房。 

  2、若合同中没有约定,则依据法律规定,只有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备案)或者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并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和安全的,买受人才可以拒绝收房。 

  上述法定和约定的情形下,买受人有理由拒绝收房。因出卖人履行修缮义务导致逾期交房的,出卖人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上述法定或约定的拒绝领房的情形之外,买受人在验收房屋时,对所交付商品房的质量有异议的,出卖人仅承担修复义务。当然,在修复期间,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赔偿因不能按时装修或者入住的相应损失。


浙江法制报新媒普法05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 2011-12-06 2 2011年12月0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