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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版:广角

被强暴产子的打工妹勒死婴儿

她不敢求助不愿报警最终步步走错



  晓晴(化名)准备向丈夫隐藏一辈子的秘密,终于没能瞒住。4年前,20岁的晓晴在广东中山三乡镇遭人强暴后怀孕,老实本分的她不愿意将此事告诉任何人,也没钱做人流。7个月后,腹中婴儿早产,为掩人耳目,她亲手勒死自己的女儿。 

  事发后晓晴向公安机关自首,也办理了取保候审。回到陕西几个月后,她再次出门打工。由于警方后来无法联系到她,晓晴被列为追逃对象,新婚不到2个月,她又一次走进看守所。近日,中山法院对晓晴故意杀人案作出判决,判处她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遭遇不幸不敢声张

  2007年12月下旬的一个夜晚,在三乡打工的晓晴看完电影回宿舍途中被一名男子掳走,当她凌晨三四点醒过来时,发现身上衣服被撕开,下体也有些疼痛。出事后,晓晴不敢向任何人声张,也没有报警。过年时她回到老家,才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 

  老实本分的晓晴还是不愿意跟家里讲,她盘算着年后再上几个月班,等攒够了钱自己去做人流。 

  过完年,晓晴又回到中山,到三乡宝元鞋厂上班。厂里的工作并不轻松,她经常每天要工作十来个小时。到2008年5月,晓晴时常感觉腹部疼痛,于是再次下决心做人流。到医院她才明白,胎儿到5个月需要引产,花费的钱也更多。而晓晴年后才上了2个月班,每个月只能攒下1000元,钱不够,打胎的事又拖了下去。 

  怀孕的事晓晴从没向人提起“,害怕,怕别人知道”,口供里晓晴多次这样说。她身材微胖,平时穿的衣服也比较宽松,连同宿舍的表姐都没有察觉到她身怀六甲。

  怕被发现勒死女儿 

  2008年7月21日晚,女儿突然诞生让晓晴乱了手脚,因为怕哭声引来其他人,晓晴顺手拿起床边的丝袜往孩子口里塞,另外,晓晴还拿起在床上的另一只袜子,从后往前勒住婴儿的颈部。做完这一切后,晓晴最担心的还是“怕人发现”。她用手扯断脐带,将女婴装在一个枕头套内,丢弃于宿舍7楼709号房门前的垃圾桶内,然后回宿舍洗澡。 

  直到次日10时许,死婴才被清洁工人发现,警方赶到现场调查。表姐阿霞回想起,晓晴前一晚睡裙上有很多血,再三逼问下,晓晴才流着泪说出实情。当晚,晓晴在表姐的陪同下自首。

  新婚2个月再次自首

  2008年8月13日,警方决定对晓晴取保候审。按规定,没有执行机关批准,晓晴不能离

  开所居住的市、县,并且要求随传随到。但出事后,晓晴就跟随父亲回到陕西老家调养身体,七八个月后,她又开始出门打工。2009年8月,中山警方打电话要求晓晴到案,但没能联系到晓晴。随后,警方对晓晴展开网上追逃。 

  今年4月,晓晴结婚了。时隔3年,她已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对于过去犯下的错误也从来没有跟丈夫提过一个字。没有想到的是,6月,警察又来到晓晴家中。在今年全国展开的“清网行动”中,晓晴被列入在逃人员名单,警方上门规劝她自首。新婚不到2个月,晓晴来到公安机关自首。 

  法院审理时,晓晴的辩护律师周彬认为,晓晴有自首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另外,晓晴没钱堕胎,长时间的加班造成早产,对于当天即将早产的结果没有料到,以至于结果出现,与普通的故意杀人有本质的区别。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作案后具有自首情节,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减轻处罚。日前,中山中院判晓晴犯故意杀人罪,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浙江法制报广角08被强暴产子的打工妹勒死婴儿 2011-12-08 2 2011年12月0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