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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平安

夯实成长“防护盾”

  夯实成长“防护盾”

  通讯员 叶枫

  本报讯 近日,因口角纷争而对他人实施欺凌的小美、小雪、小花(均为化名)受到了相应处罚。

  此前,未成年女孩小美、小雪、小花听闻学生小月(化名)说她们坏话,便伙同学生小慧(化名)等人,将小月约出殴打,致小月轻微伤。案发后,公安机关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小慧等人行政处罚并训诫。江山市检察院审查认为,小花构成非法拘禁罪,但鉴于其发挥作用相对较小,具有未成年人、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及良好帮教条件,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同时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制定专门帮教方案,联合司法社工帮助小花纠正行为偏差,远离不良朋辈。而小美、小雪因行为积极且涉其他犯罪,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六个月。

  检察机关以差异化司法落实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既构建法治威慑防线遏制校园暴力,又通过司法帮教机制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6 夯实成长“防护盾” 2025-10-09 27684505 2 2025年10月0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