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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新闻

启事

  浙江法制报原浙中办事处负责人揭南永已于2月1日起与本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此后,其一切行为均与本报无关。如其以本单位名义开展活动,本报将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浙江法制报

  2016年2月4日


浙江法制报 新闻 00003 启事 2016-02-04 2 2016年02月0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