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瑞安市大博文鞋业有限公司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截止处置基准日2015年11月30日,我公司对瑞安市大博文鞋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2277.28万元,该债权由保证人瑞安市步步高鞋业有限公司、浙江繁星鞋业有限公司、柯道义、林颖提供保证。由瑞安大博文鞋业有限公司位于瑞安市飞云镇云周繁荣村的厂房及土地,黄学森、王秀梅位于瑞安市飞云镇马道村的房产,黄学瑞、柯美双位于瑞安市飞云镇马道村西河路64号的房产提供抵押。该债权依法通过淘宝竞价方式转让给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