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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5)衢柯商初字第1331号

  祝小旺、金肖莉、金善文、浙江三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厉春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5)衢柯商初字第1331号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法院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00在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5)衢柯商清(算)字第2号

  衢州亚拓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建德市汇丰物资有限公司与你强制清算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衢柯商清(算)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802民初419号

  徐斌:本院受理原告孙小红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5)衢柯花商初字第746号

  祝芝清:本院受理原告毛忠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园法庭开庭审理。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72民特97号

  本院受理张云蓝申请宣告庄德银死亡一案,经查:庄德银,男,汉族,1959年3月13日出生,系“浙岭渔91028”船船员,住浙江省温岭市石塘镇山头路23号,公民身份号码332623195903137111,于2016年1月4日起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希庄德银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员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3个月,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宁波海事法院

  更正:本报2016年2月23日第10版与03版中缝法院公告栏中(2015)柯花商初字第617号,案号“(2015)柯花商初字第617号”应为“(2015)衢柯花商初字第617号”,特此更正。

  本报2016年2月4日第15版法院公告栏中(2015)金浦商初字第4061号,黑体字部分被告“浙江浦江鑫华煤炭有限公司、浦江金昊元电气有限公司、张建华、吴长青、李秀萍、张瑛、张沁玥”应为“浙江恒泰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浦江鑫华煤炭有限公司、浦江金昊元电气有限公司、张建华、吴长青、费江海、张音戈、李秀萍、张瑛、张沁玥”,特此更正。

  本报2015年11月10日第12版法院公告栏中(2015)甬东商初字第2743号,被告“宁波东领航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应为“宁波江东领航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特此更正。

  本报2015年11月10日第12版法院公告栏中(2015)甬东商初字第2633号,被告“宁波紫气国陆贸易有限公司”应为“宁波紫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特此更正。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16-02-25 2 2016年02月2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