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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孕妻,丈夫无证驾车 交警:两人都要受处罚

  向辉 沈惠忠

  心疼老婆,是每个男人应该做的,不过,嘉兴的小王因为心疼老婆,不但给老婆惹来麻烦,也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近日,嘉兴市区环城南路与禾兴路交叉口,一辆福特轿车与另外一辆轿车发生轻微刮擦。这本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交警一大队建设中队副中队长王新峰带人赶到现场后,却发现了事故背后有“插曲”。

  当王新峰要求福特轿车驾驶人小王出示驾驶证时,对方神情慌张,迟迟拿不出来。通过警务通查询,小王不是忘带驾驶证,而是根本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也就是无证驾驶。

  福特轿车上还有一名乘客,是小王的老婆小张,是个孕妇,估计怀孕七八个月了。小张是有驾驶证的。小王为什么要冒险无证驾驶,况且车上还有个孕妇?

  原来,这小两口是外地人,在嘉兴上班,当天从老家赶回嘉兴,发生交通事故前刚从南湖出口下高速。高速公路上一直是小张开车的,下高速后,小王心疼老婆,怕她长时间开车太累,身体吃不消,就提出他来开车。小张心想,南湖出口离嘉兴市区的住处并不太远,而且老公正在学车,快要拿到驾照了,多少对开车有点熟悉,就没拒绝老公的好意。谁曾想,刚进市区就发生了意外,好在两人都没受伤。

  正因为这一“插曲”,这起简单的交通事故的性质也发生了改变。按照交通法规规定,小王和小张的行为都已违法,小王不用多说,属于无证驾驶,面临2000元以下罚款和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至于小张,她属于有证交无证,也面临2000元以下罚款和可吊销驾照的处罚。

  “讲法律也要讲人情,考虑到小王心疼老婆才无证驾驶,我们可以依此适当从轻处罚。”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沈惠忠说,“但不管怎么说,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可取的,当事人应该从中吸取教训。”

  另外,沈惠忠建议,虽无明文规定孕妇不得开车,但从安全角度考虑,孕妇最好别摸方向盘,“孕妇开车,一是安全带不太好系,二是如果发生碰撞,肚子很容易顶到或碰到方向盘,从而产生危险。”


浙江法制报 说 法 00005 心疼孕妻,丈夫无证驾车 交警:两人都要受处罚 2016-02-29 2 2016年02月2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