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关于浙江好安好居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序号资产名称资产形态资产所在地币种债权金额债权截至日行 业担保情况当前资产状况1浙江好安好居置业有限公司债权浙江省杭州市人民币本金54300万元及利息、复利等相关权益2016年6月20日房地产开发“蓝钻天城”在建工程1279套抵押;浙江好安好居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浙江好安居实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维持经营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办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09月27日。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791-87703158
邮件地址: zhangxiongjian@coamc.com.cn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402号浦发大厦13-14层
邮编:330038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纪检监察部)
0791-87703126(我办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驻江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791-8682188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电话:0791-86766790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09月27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
2016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