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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 告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温州联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温州联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温州联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温州联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温州联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温州联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0日

  公告清单如下:(债权转让基准日2016年4月30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借款人名称抵押人名称及/或保证人名称 币种债权本金余额利息浙江丽水伊畅物流有限公司抵押人:浙江丽水伊畅物流有限公司;保证人:蔡新文、杨四花、沈丽军、朱兆春、燕江义、张海霞人民币3,100.00340.17丽水市沈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抵押人:浙江丽水伊畅物流有限公司;保证人:浙江丽水伊畅物流有限公司(浙江丽水丽景伊利酸奶物流有限公司)、浙江伊畅商贸有限公司(圣氏兰乳业有限公司)、张宗辉、朱兆春、沈丽军人民币260.0036.41浙江沈氏实业有限公司抵押人:浙江丽水伊畅物流有限公司;保证人:浙江丽水伊畅物流有限公司、沈丽军、朱兆春、沈丽丰、童家红、沈丽根、吴素兰人民币377.1853.72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6年4月30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温州联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戴女士电话0571-8775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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