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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6)浙0702民初8731号

  盛营政、金华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宇鑫、李智琴与唐世民、盛营政、金华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02民初8731号案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60日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婺北法庭公开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782民初9540号

  刘海欧:原告雷开阔诉你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现住址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82民初95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刘海欧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雷开阔借款人民币97672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从2017年6月9日起按年利率6%计付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雷开阔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84元,由原告雷开阔负担1338元,被告刘海欧负担2146元,公告费650元,由被告刘海欧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7)浙0723民初1784号

  章炜、周阳斌:本院受理武义白洋鸿盛装饰建材店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23民初17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3民初3621号

  武义竞赛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义雅圣工贸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3月5日上午9时00分在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你按时到庭,逾期不到庭,本案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84民初9018号

  浙江重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永安塔吊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重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韦智平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租赁费用14万元及违约金。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判后答疑告知书、廉政监督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8年3月6日8时40分在本院17号庭(西门四楼)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作缺席裁判。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7-12-01 2 2017年12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