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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舍小家为大家”的婚姻,法官怎么判?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许建敏 陈波 路余 陈艳艳 朱思君

  时间:

  11月28日

  地点:

  象山法院

  法庭宣布开庭,小李和小周分别在原告和被告的位置上落座,面对面,但两人甚至都没有看对方一眼。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这对夫妻都保持着这样的冷漠。

  “两年了,他从没来看过我和孩子,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小李平静地说道。

  小李一直在上海做文员。几年前,她经人介绍认识了象山人小周。小周是个工程师,工作很忙。恋爱的时候,小李就觉得小周很少有时间陪她,但她没想到,婚后这个问题会成为家庭破裂的关键。

  两人相识半年后,结婚登记了,随后女儿也顺利出生。但孩子的到来,并没有拉近夫妻间的关系。小李产假过后,便带着女儿回上海生活。这一走,小周竟然再也没有到上海看望过她们母女。

  今年年初,小李起诉过一次离婚,但法院认为,双方还有和好可能,判决驳回了。

  之后,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远。小周从事地铁建设一线岗位,忙得不着家,忍无可忍的小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我是很想去看看老婆女儿的,也知道老婆带着女儿很辛苦,我不想离婚。”小周说。

  “那你为什么不去呢?”庭审时,法官这样问。

  小周坦言,老婆带孩子居住在上海,赶过去路上就要一天时间,他现在这份工作来之不易,且地铁的工程进度十分紧张,早一天建成、早一天通车,市民就可以早一天享受地铁的快捷和便利,所以就一直没有去。

  乍听之下,小李似乎应当支持小周“舍小家为大家”,但是,没有“小家”哪来“大家”?“在处理大家的同时,也要处理好小家的关系,孩子出生到现在已经2年多了,你却从未看望过妻子和孩子,拒不承担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显然太说不过去了。”法官说。

  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小李的诉讼请求,准予小李与小周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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