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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告

浙江义元律师事务所清算组公告

  浙江义元律师事务所因故歇业,义乌市司法局于2017年12月8日指定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组织浙江义元律师事务所清算工作。

  浙江义元律师事务所的债权人应在2018年3月9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浙江义元律师事务所作为被委托人未履行完毕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应在2018年3月9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委托合同履行情况。清算组接受申报的地点及电话为:浙江省义乌市城中西路16号四楼410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9897789。债权人申报时必须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履行完毕的委托合同的委托人须说明委托事项、具体承办人、委托范围及委托合同履行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权益。浙江义元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浙江义元律师事务所清算组

  2018年1月2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8 浙江义元律师事务所清算组公告 2018-01-02 2 2018年01月0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