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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82民初20804号

  虞樟勇: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金绣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河马实业有限公司、浙江义乌驰茂商贸有限公司、虞爱萍、赵佳平、虞菊芳、虞志磊、虞樟勇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文书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要求:一、被告浙江河马实业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95万元整,并支付利息、罚息、资金组织安排费用(利息、罚息、资金组织安排费用自2015年11月30日起按合同约定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暂算至2017年12月4日尚欠利息为280727元、尚欠罚息为130313元,尚欠资金组织安排费用116899元),暂共计1477939元。二、被告浙江义乌驰茂商贸有限公司、虞爱萍、赵佳平、虞菊芳、虞志磊、虞樟勇对上述借款及利息、罚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浙江河马实业有限公司、浙江义乌驰茂商贸有限公司、虞爱萍、赵佳平、虞菊芳、虞志磊、虞樟勇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将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3月28日9时45分在本院第二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7)浙0782民初16481号

  蓝碧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诉被告扬小龙、蓝碧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法律文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本案定于2018年4月4日9:00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7)浙0782民初15741号

  浙江圣旺箱包有限公司、饶松飞、王春芽:本院受理原告金华市晒康塑业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圣旺箱包有限公司、饶松飞、王春芽、徐贤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表、判后答疑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请判令四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266919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定于2018年3月22日下午14时40分在廿三里法庭四号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届时你们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7)浙0782民初14970号

  浙江圣旺箱包有限公司、义乌富迪手袋厂、饶松飞:本院受理原告盛超诉被告浙江圣旺箱包有限公司、义乌富迪手袋厂、徐贤表、饶松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表、判后答疑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请判令四被告偿还原告人民币5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12月28日起至还清日期止,按约定利息月息2分计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8-01-08 2 2018年01月0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