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审判600余件环境资源案
安吉法院倾力打造“美丽”司法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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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吉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赵德清与湖州市中级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新共同为“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揭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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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芳君与安吉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有才共同为“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揭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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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毁林种茶构成滥伐林木罪典型案件 |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陈一鸣 朱赟
深冬季节,安吉龙山林场依然是绿意盎然。这个全国有名的种苗基地,昨天添了一个新身份——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1月9日,安吉县法院设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以及“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在林场揭牌。
2017年以来,围绕“绿水青山”“最美县域”“美丽乡村”,安吉法院动作频频,做足了“美丽”司法的文章。
半年审理600余件 环境资源案
9日上午,安吉法院在安吉龙山林场挂牌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以及“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紧接着,巡回法庭就地开庭审理第一案。
这是一起在当地颇为典型的毁林案件。2016年6月至12月,安吉县递铺街道某村村民祝某为了种植茶叶,未经林业部门审批就砍伐了承包山上的林木。涉案林地总面积2000多平方米,幼树1361株,乔木蓄积9.87立方米。案发后,祝某开展了补救工作,开始补植复绿。
当天的庭审中,祝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滥伐林木的事实没有异议。经过举证、质证,法庭当庭宣判,以滥伐林木罪判处祝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同时,法庭还当庭发出了环保复绿“补植令”,责令祝某在涉案林地原地进行补植,完成此前协议约定的补植抚育任务。
庭审吸引了许多村民前来旁听。“希望通过这样一起典型案例的审理,让村民们更直观地学法,杜绝类似行为,从源头上遏制破坏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该案件承办法官程泰寅说。
当天,安吉法院还发布了2017年环境资源审判的情况。2017年6月,安吉法院单独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推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设立半年时间来,收案653件,结案647件;收案标的5.06亿元,结案标的6.7亿元。
“美丽”司法动作频频
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的发源地,生态立县是安吉的基本发展战略。安吉法院将这一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审判职能中,做足“美丽”司法的文章。2017年,安吉法院出台了《关于为建设中国最美县域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20条措施;6月单独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发出全省第一份环保复绿“补植令”;在安吉余村设立“两山”巡回法庭;开展环境违法治理专项行动等。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以及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是“美丽”司法的又一个新动作。
在建立各种机制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提供保障的同时,安吉法院还积极探索将绿色司法理念真正运用于案件审理。9日,安吉法院举办了生态修复协作座谈会,专门探讨了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实践中的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即积极探索破坏生态环境督促修复机制,促使被告人积极恢复受损的环境资源。为了积极探索这一理念在司法中的运用,安吉法院协同县公安局、检察院、林业局、司法局出台了《涉林案件补植复绿实施细则》,构建生态修复协作机制。在安吉龙山林场设立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是这一理念的延续。2017年,安吉法院自8月15日发出首份生态复绿“补植令”后,已经对10件案件12人次发出了补植复绿令。对每一个罪犯的复绿情况法院会建立跟踪档案,对未按要求补植复绿的,予以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巡回审判是安吉法院“美丽”司法注重预防效果的又一个特色。专业法官定期驻点,就地开展庭审、化解纠纷,将一个个真实的案件庭审变成了一堂堂生动的环境法治教育课。
“安吉法院要诠释好在生态建设上的责任与担当,就是要在司法实践中始终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创新裁判方式,拓展审判职能,注重通过司法裁判的引导和纠正,努力将环境修复、污染预防落到实处。”安吉法院院长沈芳君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