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8年1月15日
(2017)浙0106民初10944号
周娟:本院受理原告郑永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归还借款、支付利息、承担诉讼费用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11352号
陈海峰、孙蓉:本院受理原告何卫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们归还借款、支付借款利息及逾期利息、支付律师费、承担诉讼费用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10742号
孙文斌:本院受理原告水晶诉你及袁丽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归还借款、支付逾期利息、承担诉讼费用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10280号
张国忠、姚兰:本院受理原告骆百灿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们归还借款、承担违约金、承担诉讼费用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9964号
杭州中坤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呼伦贝尔鑫皇盛世经贸有限公司与杭州国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杭州中坤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4216号
周丽云: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方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06民初4216号民事判决书。一、周丽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本金69947.18元、支付手续费7230.13元、逾期利息 2207.14元(暂算至2017年4月19日,此后利息按《江苏银行信用卡章程》及《江苏银行聚宝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合同》约定算至款项付清之止);二、驳回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11439号
郭峰:本院受理原告杨刚敏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原告诉请要求你退还原告尚欠经营保证金人民币80000元整,并由你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3853号
金曙荣:本院受理原告刘超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浙0106民初38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3729号
周德欢、赵玲玲: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广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浙0106民初37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2966号
邢金伟:本院受理袁军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浙0106民初2966号民事判决书。邢金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袁军军借款本金100000元、支付利息64000元,合计164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8民初592号
浙江集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市商信万通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08民初5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3213号
叶卫国、徐晶玲:本院受理原告李国军诉被告叶卫国、徐晶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3206号
叶卫国、徐晶玲:本院受理原告李国军诉被告叶卫国、徐晶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3353号
姚一波:本院受理原告毛自来诉被告姚一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3355号
姚一波:本院受理原告毛自来诉被告姚一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3396号
董艳池、海宁希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杭州江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谐翔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董艳池、海宁希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杭州江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9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3658号
李兵兵:本院受理原告高奇锋与你、应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1985号
沈建强:本院受理原告陈士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1987号
沈建强:本院受理原告陈士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7391号
朱慧:本院受理薛晓丹诉你及杨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10民初173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7400号
朱慧:本院受理薛晓丹诉你及杨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10民初174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7978号
黄定海: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临安中都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黄定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6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7388号
陈波:本院受理杭州彭公包装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10民初173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2277号
赵华玲: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紫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赵华玲、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10民初122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广州市紫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0433号之一
冯林峰:本院受理的原告杨青诉被告冯林峰、徐明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10民初104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5676号
杭州神州运输有限公司、杭州神州运输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唐志明诉被告杭州神州运输有限公司、杭州神州运输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110民初156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5677号
杭州神州运输有限公司、杭州神州运输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廖昌贵诉被告杭州神州运输有限公司、杭州神州运输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110民初156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5678号
杭州神州运输有限公司、杭州神州运输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寅双诉被告杭州神州运输有限公司、杭州神州运输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110民初156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5680号
杭州神州运输有限公司、杭州神州运输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马成伟诉被告杭州神州运输有限公司、杭州神州运输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110民初156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