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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宁波江东豪洋进出口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包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宁波江东豪洋进出口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包进行处置。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债权总额(公告日前最近一个结息日的债权本息余额)为6443.15万元。债务人分别为宁波江东豪洋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市恒道贸易有限公司;担保人为:胡鸥翔、沈玮琦;抵押物为:舟山黄金海岸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舟山朱家尖泗苏村北站海塘畈天后宫的住宅用地,土地面积30571.5平方米(约45.86亩),最高额抵押8000万。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它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15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5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571-85779673   电子邮件:maozhenyu@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楼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9582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luozhenyu@cinda.com.cn

  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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