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灵峰山项目部现场负责人陈为有(身份证号:330727198010091614)因个人原因于2017年12月7日起擅自离岗,我公司多次与其联系未果。公司按规定于2017年12月27日起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关系。陈为有离岗后所签署的文书及其个人事务均与本公司无关。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5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灵峰山项目部现场负责人陈为有(身份证号:330727198010091614)因个人原因于2017年12月7日起擅自离岗,我公司多次与其联系未果。公司按规定于2017年12月27日起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关系。陈为有离岗后所签署的文书及其个人事务均与本公司无关。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