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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浙江三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浙江三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11911.43万元。债务人位于绍兴市,该债权由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三鼎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三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乐平、宣义、嵊州市宏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绍兴市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浙江三鼎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袍江工业区中兴大道以东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诸暨市帅鹰电器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城南农贸市场二层房产抵押。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如注册资本、资信证明、境内企业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信达浙江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赵炜   联系电话:0571-85774673   电子邮件:zhaowei7@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9、11、12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9582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luozhenyu@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注: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浙江三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置公告 2018-01-15 2 2018年01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