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君秦律师事务所系陈刚于2014年9月29日申请设立登记,现经全体发起人协商同意,决定变更组织形式为合伙所,对于改制前本所依法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依法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全体合伙人承诺愿意继续承担和享有。另,本所负责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不变更。
承诺人 陈刚,徐涛,吕晓锋,林淑军,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