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刚出生的儿子装进塑料袋,打了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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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南轩 陈肖滢 凌笑珍 钱俊皓
时间:
1月17日
地点:
丽水莲都法院
刑事审判庭一号庭,当法官敲下法槌宣布闭庭时,被告人席上的罗某沉默了很久,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可怜的;但作为一名母亲,她是可恨的。”人民陪审员金烨说。
罗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她杀害的,是她刚出生的儿子。
事情发生在2017年8月2日20时许,市民陈先生在莲都区某小区附近乘凉,听到草丛里有声音,好像是小猫叫,于是打开手机电筒照向草丛一看究竟。
那是一个塑料袋,打了两个紧紧的死结,陈先生费力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个还带着血水的男婴。“那个孩子还在动。”陈先生说。
公安机关经过排查,迅速将目标锁定罗某。当民警敲开罗某的房门,她显得很镇静,“不用问了,我男朋友还在睡觉。我知道你们为什么来找我,我跟你们走吧。”
罗某才21岁,2016年11月,她与前男友交往时怀孕,但当时她自己并不知情。罗某说,她的例假一向不准时,肚子也大得不明显,所以没有发现。后来,她与前男友感情不和分手,在2017年3月又交往了新男友。
直到2017年7月,罗某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怀孕了,但不敢告诉别人,更害怕被现在的男友知道。2017年8月1日晚,罗某独自一人在家,在卫生间产下一个男婴。她把孩子从马桶里拿出来,用手将脐带弄断,将孩子装进一个白色塑料袋,打了死结,然后拎着塑料袋跑到另一个小区,扔进了草丛中。
来到这个世界还不到10天的男婴,因罗某抛、掷时所致的颅脑损伤伴急性腹膜炎,最终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障碍而死亡。
宣判后,法官解释说,罗某明知道刚出生的婴儿需要喂养、照料才能生存,但却在炎热的夏季将婴儿放入塑料袋并打结,抛弃在人迹罕至的场所,最后使得婴儿因缺乏照料和及时救助而死亡。罗某对婴儿死亡持希望或放任态度,故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