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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法庭上

心惊肉跳的“美女之约”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南轩 陈肖滢 凌笑珍 钱俊皓

  时间:

  1月16日

  地点:

  嵊泗法院

  回想起1年多前的那次“美女之约”,小姜至今还觉得心惊肉跳。

  2016年12月30日,小姜满心欢喜地从宁波前往舟山定海,打算跟一个聊了很久的女网友见面。一个妙龄女子出现了,“你是不是小姜?”确认小姜身份后,突然冲上来2名男子,将他夹住,带往一家宾馆。小姜这才明白过来,一直跟自己聊天的,其实是60多岁的老赵。

  原来,小姜欠了老赵不少钱,一直避而不见。事发1个月前,老赵碰到老乡沈某,聊天得知,小姜也欠了沈某一两万元没还。因为知道小姜有点好色,沈某帮老赵把微信设置成一个美女的头像,然后添加小姜为好友。

  就这样,老赵以美女的身份,把小姜约了出来。那个妙龄女子,是老赵朋友王某的女助理。被带到宾馆后,小姜被老赵和沈某逼着还钱。小姜只好联系父母,称自己被绑架了。小姜父母心急如焚,四处筹款筹到4900元,汇给了老赵和沈某。

  当晚,老赵还扣留了小姜的手机和随身携带的借条、账本、合同等,本来打算次日将他带回嵊泗继续索债。不过第二天凌晨,小姜趁人不备,偷偷逃离了宾馆。

  去年5月,老赵、沈某等人主动到派出所自首。

  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老赵、沈某等人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至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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