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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仲裁公告

  浙江南方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冯曾理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杭劳人仲案字〔2017〕第0484号),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及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8年3月1日10:00在杭州市中河中路242号人力社保综合大楼二号楼2楼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届时到庭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嘉兴市月儿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陈思雅等8人诉你单位劳动报酬纠纷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仲裁文书、仲裁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8年3月19日14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嘉兴市景宜路989号202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嘉兴市文博箱包配件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毛寿林(南劳人仲案字[2017]第223号)诉你单位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件。现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裁决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劳人仲案字[2017]第22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被申请人嘉兴市文博箱包配件有限公司支付毛寿林工伤保险待遇共计64088.00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的,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1月19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仲裁公告 2018-01-19 2 2018年01月1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