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浙江康恒律师事务所,是由金筱玲于2011年12月申请设立的个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304200411300682,现因发展需要,拟转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原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债权债务转由该合伙律师事务所承担。特此公告
浙江康恒律师事务所
2018年1月26日
浙江康恒律师事务所,是由金筱玲于2011年12月申请设立的个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304200411300682,现因发展需要,拟转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原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债权债务转由该合伙律师事务所承担。特此公告
浙江康恒律师事务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