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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公 告

  浙江康恒律师事务所,是由金筱玲于2011年12月申请设立的个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304200411300682,现因发展需要,拟转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原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债权债务转由该合伙律师事务所承担。特此公告

  浙江康恒律师事务所

  2018年1月2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公 告 2018-01-26 2 2018年01月2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