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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与吴林明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吴林明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浙江新东方紧固件有限公司的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已转让给吴林明。截止2017年11月30日,该资产债权总额为1783.34万元,其中:本金1430.78万元,利息352.55万元。上述债权由海盐浦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亨特进出口有限公司、陈正良、曹正林提供保证担保。该债权依法通过淘宝竞价方式转让给吴林明,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吴林明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吴林明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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