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京浙(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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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2018年11月30日 |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京浙(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京浙(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京浙(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京浙(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注:具体本金、利息金额以法院判决为准。
特此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京浙(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