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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无主财物公告

  兹有2019年6月17日浙江省海洋与行政执法支队在朱家尖海域查获一艘船名为“湘汉寿辅0533”的船舶,并于2019年8月29日15时许移交舟山海警局,该船油舱内存有成品油若干。该船及船上成品油因无合法齐全手续,目前被舟山海警局依法扣押。

  请相关权利人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354号舟山海警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文件。逾期未认领的,我局将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届满六个月,将上述在押物品作无主财物认定,予以没收。联系电话0580-6391106。

  舟山海警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无主财物公告 2020-01-14 2 2020年01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