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20)浙0726民初81号
张燕珍:本院受理原告郑宝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 浙0726民初81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和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由杨珊珊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君丹、蒋浙超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6月11日10:40 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0)浙0726民初273号
朱建明、金阳伟:本院受理原告蔡东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 浙0726民初273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和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由杨珊珊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君丹、蒋浙超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6月11日10:0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6928号
毛美仙:本院受理原告黄梅英与被告毛美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 浙0726民初692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6月4日9时30分在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0)浙0726民初171号
王淑琴、陈茂生:本院受理原告钟兴辉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 浙0726民初171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和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由杨珊珊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君丹、蒋浙超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6月11日9:2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