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发了一个视频
她在抖音上道歉3天,还赔了15000元
通讯员 洪雪滢
本报讯 随着“网红经济”的出现,不少人都有一个当“网红”的梦。然而,为了博取关注,却有人捏造事实散布不实信息,骗取关注、点赞,最终被告上法庭。日前,一起名誉权纠纷案在松阳法院开庭审理。
事情起于今年5月的一天。当天,刘某带着自己4岁的双胞胎女儿在医院为家人取药,却被一旁的华某偷拍了她手提中药并牵着两个孩子离开医院的一段视频。
随即,华某将该视频上传至抖音平台,还配上了一段文字:“哥嫂因车祸去世留下年幼的侄子,姑姑想收养孩子,丈夫不同意,姑姑选择离婚也要把孩子带大,看到的给伟大的姑姑点赞。”
第二天,刘某在网上看到了这段视频获,马上私信华某,要求删除。然而,华某不顾刘某的抗议,仍然继续放任视频在网上不断传播。
随后,刘某报警。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预传唤时,华某才将视频删除。此时,这段视频已获点赞67.9万个,留言2.2万条。
刘某认为华某捏造事实,给自己一家造成了严重困扰,遂向松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某出在抖音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华某认为自己已经把视频删除,不愿道歉更不愿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名誉权受法律保护,被告华某发布不实言论已经严重侵犯了刘某及两个未成年女儿的名誉权,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华某将道歉信在抖音上公布三天,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
法官提醒,为吸引眼球捏造事实,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仅须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刑责,广大网友务必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