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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一通29秒的电话,女子命丧车轮

打电话的货车司机犯交通肇事罪获刑

  通讯员 詹丹凤 

  本报讯 驾驶机动车过程中接起手机打电话,导致的结果是1死1重伤。近日,衢州市柯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

  2020年6月2日下午,华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沿320国道行驶至柯城区航埠镇凤山路一处路口附近时,接到了妻子打来的一个电话。华某全然不顾危险,一只手拿着手机通话,另一只手控制着方向盘继续行驶。

  通话持续到29秒时,华某控制方向盘试图让车辆右拐,随即“嘭”的一声,旁边一辆正在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被卷入了车底。

  这起交通事故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42岁的女子蓝某当场死亡,电动自行车上搭载的乘客、蓝某70岁老母亲大腿受伤被截肢,后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华某驾驶货车时以手持方式接听电话,且未仔细观察道路情况,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华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蓝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搭载其母,未确保安全通行,该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蓝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蓝某的母亲无责任。

  同年9月,柯城区检察院就被告人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案件审判阶段,华某与家人尽力筹资,除保险公司外,额外向被害人一方赔偿了15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一方的谅解。

  “这起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案件,再次证明了开车时使用手机的危害性!”本案检察官谢国军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开车时请务必放下手机。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一通29秒的电话,女子命丧车轮 2021-01-12 2 2021年01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