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倒卖支付宝账户 两男子被判刑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讯员 陶晨
本报讯 去年5月,支付宝工作人员报警称,温岭的刘某、李某2人支付宝账号被盗刷。警方调查发现,背后其实是不法分子非法买卖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号。近日,涉罪的其中2人获刑。
去年,杨某在网上做后期修图的小生意。有一天网络好友“不能把”(另案处理)找到他,提出让他帮忙注册实名支付宝账号,并支付报酬。
“不能把”先把身份信息、高清人像图等信息发给杨某,杨某再在发卡网站上申请手机号,再使用笔记本电脑模拟安卓手机系统环境,用于注册支付宝账号,随后他再把账号出售给“不能把”获利。
“不能把”提供的个人信息其实是从万某处购得,不久后,“不能把”直接将万某介绍给了杨某。据了解,万某明面上经营着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上是一家放贷公司。在办理贷款业务时,万某利用职务之便收集了大量的客户身份及资料,并出售获利。
直至案发,杨某非法获利11000元、万某非法获利15000元。
近日,经温岭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分别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杨某、万某有期徒刑2年及1年2个月,并追缴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