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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公 告

  陈雪蕉的债权人:我处公证员王硕萍(平阳县公证处支部书记)被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指定为陈雪蕉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公职管理人。请陈雪蕉的债权人自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11日向陈雪蕉的管理人团队(地址:平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证处;联系人:吴奎荣13868866148,吴凯伦:18658387312;固话:6373224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逾期未申报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2月22日下午2时30分在平阳县人民法院第十五审判庭召开,请诸位债权人提前做好材料准备工作,并于陈雪蕉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终结前依法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情况说明。

  浙江省平阳县公证处管理人团队

  2021年1月2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公 告 2021-01-20 2 2021年01月20日 星期三